孔子訪問老子,被老子拒斥之後,回到魯國,五十六歲時當上司寇,上任才第七天,就在完全沒有犯罪事實,而且在眾人反對和弟子質疑之下,找了五個荒誕的藉口,未經審判,也沒有像一般犯人,關到秋天進行秋決,就用自己的司寇權力,突然殺掉了比他還有名望的大夫,同時也是老師的少正卯。

由於孔子平時總是把仁義卦在嘴邊,因此歷史上很多人對孔子這個殺人案件,完全摸不著頭緒,也完全想不出有什麼合理的理由,能夠合理解釋平日溫文儒雅的孔子,為什麼會突然殺人,其殺人動機和心態究竟為何,好奇的人,都無不想深入一探究竟,以解開這個歷史迷團。

歷史上關心孔子殺人事件的人,之所以至始至終,都無法找出孔子合理化的殺人動機和心態,其實是因為他們完全忽略了《易經》這條最重要的線索。如果一旦掌握到孔子可能是因為《易經》而產生「巫術殺人」,孔子的殺人動機和心態,便幾乎可以獲得圓滿完整的解釋。

假設孔子是在未作官上任之前,就長期處心積慮要殺害少正卯,因此就在上任七日之內,迅雷不及掩耳地殺了少正卯,這樣他就是犯了「長期預謀殺人罪」。

但是由於孔子平日表現溫文儒雅,滿口仁義,在表面上看,孔子不可能會用這麼長時間,去準備謀殺少正卯。因為如果孔子真的是「長期預謀殺人」,這就表示他自始至終都是表裡不一的奸邪小人。

這個「長期預謀殺人」的推論,就是因為孔子平日言行,不像是一個表裡不一的奸邪小人,而不被多數人相信。因為要長期表裡不一,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即使孔子不是一般人,但也是很難讓人相信他是這樣的人,所以這個推論,被接受的程度不高。

如果說孔子是因為和少正卯發生言語和肢體衝突,突然失去理智,而殺害少正卯,這個推論更能成立。

一來少正卯根本就沒有和孔子發生過言語或肢體衝突,少正卯唯一和孔子發生的衝突,就是孔子招了三次額滿的學生,三次都因為少正卯同時間開課,結果孔子的學生三次都跑光光,全到少正卯那裡上課,全部學生只剩下顏回一個人,沒有轉班到少正卯那裡去。

這個招生衝突,雖然也是一個合理的殺人理由,但對照孔子下毒手的快速度和凶狠度,也難以清楚地側寫出,孔子的強烈犯罪動機,和強烈犯罪心理狀態。

二來孔子在回答弟子子貢時,仍然能夠井井有條地,清楚說出他堂皇合理的五個荒誕理由,如此可以證明孔子不是臨時起意而殺人的,而多少是有備的;況且孔子殺害少正卯,是藉權力交給下屬去殺,所以絕不可能是臨時起意的。

所以我們推論孔子突然殺害少正卯,最有可能就是,孔子玩《易經》巫術太久,身心受《易經》巫術的影響,因而出現「巫術狂熱」的心靈扭曲,最後被《易經》巫術的卜筮結果所鼓動,因而興起了謀殺少正卯,來為他的仕途祭旗的強烈念頭,因此才會在毫無預警下,迅速且無辜地殺害了學問比孔子高出上百倍的少正卯。

所以在孔子殺人事件中,可以合理的推論,《易經》巫術應該是孔子殺人的潛在犯罪心理因素;而孔子忽然被任命為司寇,魚躍龍門而一時過於亢奮,以致於為了保障官位而喪失心志,則是這整個殺人事件的強烈犯罪動機和引爆點。

如果比照後世儒生急於致仕求官的心態,在完全相同的情況之下,連續三十年熱衷《易經》的孔子,在激情之餘,當上了魯國的司寇,也必然免不了會開始用《易經》巫術,來卜問自己的官運和前程。

孔子可能正好透過蓍草、籌策,用《易經》卜到了《升卦》,或者甚至在他沒有用《易經》卜卦之前,就已經著魔於他自己錯解的《易經.升卦》,而完全照著《易經.升卦》的指示,去殺害少正卯。

如果我們透過孔子所作的《易經.十翼》來觀察,就會發現,孔子本人是完全看不懂《易經》原文的,他看《易經》原文的能力,只能說是停在識字程度而已,他對《易經》的解義,也只能用荒誕來形容。

孔子所作的《十翼》,全都是用巫術的附會方法,去解釋數字和卦象。孔子的學術能力不足,因而嫉賢妒才,想要除掉他完全比不上的眼中釘少正卯,這也是經常被提出來的殺人動機之一。

譬如《易經.升卦》的「升」字,原意是拉著俘虜「登升」到祭祀神靈的祭台去屠殺,但孔子卻在他作的《彖》裡面,把《易經》的「升」字,荒誕地講成:「柔以時升,巽而順,剛中而應,是以大亨,用見大人勿恤,有慶也。南征吉,志行也。」

孔子在《彖》裡面,把拉著俘虜「登升」到祭神靈屠殺台的「升」字,荒唐可怕也解成了「柔以時升」和「用見大人勿恤」以及「志行」;可見這個「升」字,明顯地被孔子當成了「升官發財」的「升」字。

如此豈不表示,如果孔子要讓自己能「見大人」而「升官發財」,讓自己能夠「志行」,就應該對俘虜「勿恤(不要憐憫)」,也就是必須一點都不用憐憫抓到的敵方俘虜,只要把俘虜拉到祭台上去宰殺,就一片大好,因為根據孔子的解釋,他這麼做,是「大亨、有慶、吉」的。

《易經》的原文,本來就存在著商未時期,非常變態的虐俘和殺俘主張。譬如《易經.升卦》的前一卦《易經.萃卦》,就明明白白地主張,如果俘虜哭泣,或拉著你笑,你一點都不要憐憫他們,最後只要把他們集中起來殺了祭神靈,讓他們的靈魂升到虛空家鄉冥府就可以了。

《易經.萃卦》的「萃」字,就是把這些戰俘集中起來,最後殺來祭神靈。《易經.萃卦》的「萃有位」就是殺戰俘祭神靈之後,集中掩埋,再掩埋坑前祭拜,祝他們好走。

只要有稍良知的人,讀了《易經.萃卦》和《易經.升卦》的人,應該沒有不會因為人類自相殘殺的殘忍暴行,而痛哭落淚,根本不會殘忍地用這些文字,來卜卦算命。

但是孔子在《易經.升卦》裡面,卻極為平靜冷酷而完美地,用文字來掩飾美化《易經》,而讓《易經》中,屠殺戰俘成為一種升官方式,並且宣稱是「大亨、有慶、吉」。

所以說《易經》巫術,用戰俘作「人牲」祭祀的主張來卜卦算命,絕對只有「巫」才作得出來,一般人是絕不忍心,也絕不敢用《易經》來卜卦算命的。

因為光想到那些戰俘冤魂,跑進自己的占的卦裡,一般人就會可能會不寒而慄;如果有人結婚、喜慶、考試、求職,讓那些用哲巫們,用蓍草、籌策和《易經》,占卜得到了《萃卦、升卦》,豈不是要讓結婚、喜慶、考試、求職,蒙上戰俘冤魂的陰影。

所以在商周時代,用《易經》占卦的,可能必須要有同時具有巫師和筮人的兩種能力,那就是孔子在《易傳.要》中所說的「贊(咒術)、數(數術)」,否則就可能會在占卦中招來邪靈而無法祓除。

可是現在那些大學裡教書的哲巫和一般占卦的人,最多只有「數(數術)」之能,卻完全不懂「贊(咒術)」,依照坊間占卦的迷信,這些人在占卦時,一旦不小心在過程中召引到邪靈,他們是完全沒有辦法為被占者祓除災禍的,這些災禍便要永遠跟隨著被占者,而不離開了。

古代巫師和筮人也多是互通而兼職的,孔子之所以敢於占卦,是由於孔子兼具了巫師和筮人的專業,孔子既是巫師也是筮人,完全熟悉於「贊(咒術)、數(數術)」,也因此孔子能夠解決占卦時招致邪靈的問題,甚至當下為受占者祓除不祥。

也因此,孔子才敢以「史(筮人)、巫(巫師)」的身份占卦,後世很多玩《易經》占卦的人,不明白這個占卦迷信,往往以好玩的心態,胡亂為親朋好友占卦,甚至用來社交把妹,依照坊間占卦迷信所論,他們已經不知道為這些親朋好友和美女,招了多少邪靈在身了。

孔子是巫師,自認熟悉於「贊(咒術)、數(數術)」,這也是孔子敢於以自己的意思,附會於《易經》而不管《易經》原文的文義如何,並且敢於用自己意思,任意妄解的原因之一,身為巫師的孔子,當然什麼都不怕。

譬如孔子在《易經.升卦.初六.允升,大吉》寫上:「《象》曰:『允升大吉』,上合志也。」如果配合《易經》原文來看,孔子的意思等於是說:「拉著俘虜登升到祭神靈的屠殺祭台,是大吉的,因為拉俘虜上祭台去屠殺,是合於自己的想法和意志。」這樣豈不是要讓自己大志能伸,就可以合理的殺害別人。

譬如孔子在《易經.升卦.九二.孚乃利用禴,無咎》寫上:「《象》曰:九二之孚,有喜也。」如果配合《易經》原文來看,孔子的意思等於是說:「拉著俘虜登升到祭神靈的屠殺祭台,是有喜事的。」這樣的喜事,說實在的,在商朝末期,還能以歷史背景來辯解,到了春秋時代老子思想都已經提倡安養戰俘的人道主義了,孔子還有這種殺戰俘,是喜事的念頭,只能用變態巫術來形容。

孔子對《易經.升卦》的解釋,讓我們看到,孔子完全是站在用「人牲」祭祀那一方。孔子對俘虜完全沒有絲毫的同情心,這比起老子在《道德經》上,嚴厲反對用戰俘祭祀的態度,根本是天壤之別。

在商周時代,用戰俘作「人牲」來祭祀,就是巫師的基本工作,殺俘虜當「人牲」祭祀的過程中,沒有巫師就無法祭祀,因此巫師在「人牲」祭祀的過程中,是扮演著最重要的角色,我們甚至難免會懷疑,身為「巫師」的孔子,是不是也參與,甚至親自主持過「人牲」祭祀。

孔子在《易傳.要》中,說自己:「與史(筮人)、巫(巫師)同途而殊歸。」這「同途」兩字,在當今台灣仍然是極為明確的基本語彙,連菜市場作生意的人,都全知到「同途」的意思,如果你說某人和某人是「同途」,就表示他們的職業是完全一模一樣的,所以說孔子的職業,其實就是「筮人」和「巫師」,如合綜合成一個名稱就是「巫師」。

由於孔子所解釋的《易經.升卦》,正好和他殺害少正卯所表現的行為,幾乎一模一樣。由此可以推論,孔子從一個巫,一躍一當上司寇,可能由於升官太過亢奮,因此急速出現了官場患得患失的心情,他為了保住官位或「升官」,而在升官不滿七日,就透過《易經》占卜的結果,快速殺了少正卯來祭旗,這個推論,絕對是有孔子心目中的《易經》作根據的。

如果這個推論是正確的,孔子殺少正卯,就是中國最早而可知的「易經巫術殺人事件」。

雖然我們都明白《易經.十翼》不全都是孔子寫的,但至少《易經.十翼》都是繼承孔子的《易經》觀點所寫的,所以推論孔子以《易經.升卦》中現存《易經.十翼》的內容觀點,來殺害少正卯,也不能說是引證錯誤,或毫無根據。

甚至我們能夠合理地推論,孔子在作官的第七日殺了少正卯,也絕對不會是時間的巧合,而是孔子獲知自己確定要當上司寇時,就開始進行的有計劃謀殺。

因為孔子從三十四歲到六十四歲的三十年間,不斷在《易經》的數術的數字中穿鑿附會中鑽研,所以孔子對於數字,一定是極盡扭曲,而且極為敏感的。

而七這個數字,正好就是九減二,所以推論他可能是用《易經.升卦.九二.孚乃利用禴,無咎》進行九減二而得出七這個數字,因此他相信自己在第七天殺了少正卯,一定會「無咎」。

七這個字和他所寫《易經.升卦.九二.孚乃利用禴,無咎》的「《象》曰:九二之孚,有喜也。」的「有喜」相符合,所以孔子才敢在沒有犯罪證據及大家懷疑之下,著手殺了少正卯,因為他認為這一天殺少正卯不但「無咎」,而且還會「有喜」。

所以說,孔子極可能是長期玩《易經》,玩到走火入魔,因此在他「升官」時,就照著《易經.升卦》的觀念和方法,去殺害少正卯。這個推理,如果對照孔子一生熱衷《易經》,以及他對《易經.升卦》的解釋來看,是極其合理而且最有可能的推論。

或許有人會以現在《易經》的數術來辯解說,七不是九減二,《易經》的數術不是這樣算的。但我們要說的是,你怎麼知道你現在的《易經》數術算法,是和孔子一模一樣?

所以說《易經》這本巫術的書,是可以隨意解釋的,如果不及早徹底剷除孔子在其中的荒誕解釋,以及剷除其中的數術和巫術成份,讓它回到散文和詩歌的本來面目,在當前一群哲學巫師們的推波助瀾之下,將來還不知道會讓多少原本具有理性的人,在迷惑於《易經》的狂熱中,忽然喪失心志,而像孔子一般,做出令人髮指的殘酷惡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