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講「因緣」或「因果」就要先明白幾種「因」不會生出「果」的情形,以下是借龍樹的《中論》,以「因」的角度來看「果」的「生成」情形。
1.不自生:自因加自因(A+A )=2自因(2A) =因(自己還是自己,所以沒有果。)
2.不他生:他因加他因(A+A )=2他因(2A) =因(他還是他,所以沒有果。)
3.不自他共生:自因加他因=因加因(A+A )=2因(2A) =因 (一樣的東西兩個加起來還是一樣那種東西,所以沒有果。)
4.不無因生:不會無緣無故,沒有因就生出果來。
基於以上所舉,得出「唯因無果」的結論,也就是「因」不會生「果」。釋迦某牟尼認為,「有因有緣」才會生「果」,「緣」則是一種「機率性可變且可結合主因的次因」。 我歸納其兩大公式是:
1.因果之生=因加緣=因緣
2.因果之生≠因生果≠因果
由此可以知,「緣」這個「機率性可變且可結合主因的次因」,是推動「因」而形成變化的動力,這叫「緣起」。「唯因無果」如果沒有「緣」這個「機率性可變且可結合主因的次因」,因是不會生出任何果的。所以「因直接生果」的「因果」觀念是無明錯誤的知見。
譬如:「你打我」生出「我就打你」這個「因果」觀念,便是沒有把「緣」這個重要因素放進去的無明知見,「你打我」不會直接生出「我就打你」,「你打我」會生出「我就打你」,一定是我有一個復仇的業力的「緣」在作用,如果我轉變這個復仇的「緣」而「我不打你」,「你打我」加「我不打你」,結果就可能是「你不打我」或「我就繼續被你打」。
由此可以證明「你打我」生出「我就打你」這種「因果」,少講了重要的「緣」,所以不正確。
所以說「緣」這個「機率性可變且可結合主因的次因」是經常被「因果」所忽略的,這也是不講「緣」的「因果輪迴」是無明知見的原因。
那麼,為什麼「因果之生≠因生果≠因果」?因為因果之生必須要有「緣」,而「緣」是無常的,是可變的,沒有常住的特性;而「因果」的「因生果」,不但不帶有「緣」,還是有常的,具有常住的特性。
舉例來說:
1.因緣=因加緣=形成的結果不一定是善或惡。因為「緣」是無常的,是可變的,沒有一定是善或惡。
2.因果=是指真常的,不可變的,「因」必生「果」,是一種有常的,不可變的,有一定的善或惡。
所以釋迦牟尼不講「因果」而講「因緣」。因為講「因果」,不但會忽略了「緣」,還會形成常住法,以為某因必有某果,或某果必是某因,經常忽略了其中重要的機率性和可變性的「緣」,而這機率性和可變性的「緣」,卻是因能生果的主因,根本不能忽略。
講「因果」者,常會流於「無緣」而「見因附果」,譬如見到有人捐錢就附會說,他下輩子會過好日子。講「因果」者也常會流於「無緣」而「見果附因」,譬如見人貧窮就附會說,他上輩子沒燒好香。如此就會忽略其他的因素,而那些因素就是「緣」。
我們說某人講的話是「無緣無故」的,就是說那人講出來的話沒有個「緣」可以追尋。所以釋迦牟尼講「緣」,也是卓重於追求真象原因,而不讓自己流於胡亂臆測。
「無緣」的「因果」是越接越長的,如果「因果」從整體來看,就會出現「因果」是循環的現象,而且是常存的。譬如你害我,我就害你,我既害你,你又再害我…..。這樣就形成「因果」的惡性循環。
釋迦牟尼的「緣」,是打破「因果輪迴」的利器,因為「緣」可以打破「因果輪迴」,如果「你害我,我就害你,我既害你,你又再害我」的「因果輪迴」中,加入一個必備的「緣」而且是「善緣」,就是「你害我,但我不害你」,如此,這個「你害我,我就害你,我既害你,你又再害我」的循環就中止而改變了,如此「因果輪迴」就無效了。
由於「無緣」的「因果」是循環的常住法,所以「因果」會形成常住的「輪迴見」,「輪迴」就是循環,如果這個「輪迴見」不能去除,人就會在頭腦裡形成一個「因」和「果」直接構成的錯誤循環世界,這個循環世界,並非真實,而是像拿著火把繞圈圈一樣的「猶迴轉火」循環世界,這個「猶迴轉火」循環世界,雖不比地獄還慘,卻是一種顛倒妄想的虛妄倒懸世界。
所以《圓覺經》說:「未出輪迴而辨圓覺,彼圓覺性即同流轉;若免輪迴,無有是處。」也就是說如果你不能先脫開「因果輪迴」的觀念,卻來論證圓覺的自性,你那個圓覺的自性,就是像「轉火」那樣轉來轉去,你想要藉此脫離「因果輪迴」而成佛,是斷然沒有是處的。
所以人如果不能脫開「因果輪迴」的思想,卻想要脫離「因果輪迴」是根本不可能的。這對於那些「因果輪迴」不離口,卻整天自稱修行已經證果,或已經開悟而明心見性的法師居士來講,是很重的一個巴掌。
因此,那容易流於「見因附果、見果附因」的「因果報應」不是正法,而是會讓人在「因果」中轉來轉去的「輪迴見」。在「因果」中轉來轉去就是「輪迴」,所以稱為「因果輪迴」。
「因緣論」和「因果輪迴」是不能一起講的,所以釋迦牟尼不講「因果輪迴」,並且以「因緣論」破斥「因果輪迴」,因為釋迦牟尼創立佛教的原因,就是要教人以「因緣」,離開婆羅門教的「因果輪迴」,不要受到「因果輪迴」擾亂心性之苦,這叫「出輪迴」而成佛。
「因果律」確實存在,釋迦牟尼也沒有否認「因果律」存在的事實,但他認為「因果世界」的動力是在業力的「因緣」,不是在沒有「緣」的「因果輪迴」上轉來轉去。人們更應該在無常的「緣」這個動力因上,建立好的因緣,以讓世界的更美好,而不是整天在沒有「緣」的「因果輪迴」上轉來轉去想東想西,這就是釋迦牟尼佛法的真諦。
現在有很多男男女女因為受佛教的影響,頭腦裡充滿「因果輪迴」的「輪迴見」,所以有些搞算命搞看相的,就用「見因附果、見果附因」的方法,甚至直接就瞎掰,騙他們說,你前世是王子或公主,或你前世做了好事,或殺了人。這些人聽了,好像得到了某種讓自己滿意的答案,但卻不知不覺被騙去了金錢和智慧。
現在很多男生說他和某女生有「緣」,其實他講的是他們之間有「業力」這個「關聯性的力量,因而能夠成為彼此的「機率性可變且可結合主因的次因」。如果這個「業力」夠強夠好,他們確實能成為彼此的「好緣」而加在一起,就可以有在一起的快樂「果」。
釋迦牟尼的「因緣論」,是用來破斥婆羅門教「因果輪迴」的。不過這個婆羅門教的「因果輪迴」最後好像在佛教中,乞丐趕廟公,完全站了上風。因為在釋迦牟尼死後,他的「因緣論」很多人都搞不懂是什麼東西,也被多數法師忽視,因此沒有被建立出更強大而深入的論述系統,婆羅門教的「因果輪迴」因此反過頭來,變成佛教的主流主張。
現在佛教的法師就算嘴裡講「因緣」,也多數講不清楚「因緣」究竟是怎麼一回事,觀眾聽了一知半解,其實還是不懂。但他們講起「因果輪迴」,可是生動有趣極了,往往滿堂喝采。可見這個讓人轉來轉去的「輪迴見」,之所以不易破除,佛教的繼續散播之功是不可忽視的。
我們今天要出來講老子沒有「因果輪迴」的道法,如果不先破除佛教「因果輪迴」的觀念,相信一定沒有人聽得下去的,所以不得已,只好先把釋迦牟尼的「因緣論」請出來,並且講到比佛教法師還清楚,還替他們寫出「因緣論」的公式,這樣也可以達成《圓覺經》所說:「火出木盡,灰飛煙滅」之功。